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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维修案例分析 挖掘机维修案例分析

工程部维修案例分析

挖掘机在工程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故障和问题。本文将分析两个实际案例,以揭示工程部维修中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第一个案例涉及挖掘机发动机故障。一台挖掘机在工程现场使用期间,发动机突然停止工作。经检查发现,发动机燃油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燃油供应不足。该工程部进行了以下修理步骤:清除燃油管路中的污垢;更换燃油滤清器;调整燃油泵的工作压力。这些维修措施成功地解决了问题,使挖掘机恢复正常工作。

第二个案例涉及挖掘机液压系统故障。一台挖掘机在进行挖掘作业时,液压系统突然失效。经诊断,发现主液压泵故障,导致液压油无法正常供应。该工程部采取了如下维修方法:更换主液压泵;清洗液压油箱和更换液压油;进行液压系统的测试和调整。这些维修措施成功地解决了液压系统故障,并使挖掘机重新恢复正常运行。

通过分析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工程部维修挖掘机的过程中,维修人员需要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快速定位和解决故障。合理的维护保养对于挖掘机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定期更换机油、滤清器和液压油,清洗相关管路是保持挖掘机高效工作的关键。

工程部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体系,包括维修记录、设备维护计划和库存管理。及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维修效率。制定合理的设备维护计划,可以避免因未及时维护而导致的故障。

工程部维修挖掘机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快速准确地诊断和解决故障,以及合理的维护保养措施,是保证挖掘机正常运行的关键。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体系也是提高维修效率和管理质量的必要手段。

工程部维修案例分析 挖掘机维修案例分析

1、挖机冷却系统自身零部件磨损造成散热效率下降。(如果是零部件故障,挖机散热能力就不是下降的问题,直接就是不工作,开机就会高温)

冷却风扇磨损或者受到腐蚀变形是常见的现象。一旦出现这种现象,冷却风扇就无法达到最大散热风量,就会导致挖机冷却系统散热不足。

发动机驱动冷却风扇的皮带松紧不合适、冷却液循环水泵故障等也是常见原因。

2、挖机冷却系统保养没有跟上

挖机工作环境恶劣,一般尘土飞扬,很容易造成挖机散热器表面被尘土泥沙覆盖,堵塞散热通道。如果没有及时清理就会造成挖机散热能力不足的问题。

3、冷却液不足

冷却液不足也会导致冷却系统散热能力下降

4、使用了不合理的冷却液

常见情况是很多挖手为节省成本以水代替冷却液,长时间使用后会产生大量水垢,同时也会腐蚀管路产生杂质、铁屑等,这些都会堵塞散热器,进而造成散热能力不足。

5、挖机冷却系统不合理的散热结构扩展资料:解决挖掘机水温高的六大技巧:

1、有些机主为了省钱直接用水作为水箱的冷却液,这些水箱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结出水垢,从而影响整个散热系统的散热能力从而产生高温,所以清理水箱的水垢可以为设备降温

清除水箱水垢的方法主要是采用化学方法,即通过酸性或碱性物质与水垢作用,使水垢转化成可溶于水的物质而被清除.在选用酸或碱溶液时,应考虑水垢的性质、清除水垢的效果,以及对清洗件是否有腐蚀作用等因素.为避免水垢的产生建议使用专业的冷却液.

2、清洗液压油散热器、滤网,水散热器叶片、滤网,用高压水或压缩空气吹去水箱散热片上的杂物.

3、更换冷却液,先把机子停放在平整的地方,待发动机冷却后打开散热器盖,然后拧开散热器总成底部的排水阀把原冷却液放掉,之后用水清洗水箱,关闭排水阀,后加注新的冷却液.

4、另外,可以装个淋水罐.电动的临水系统,需要手动的按钮.装汽车淋水系统的都会.自己动手也很简单.水温高的话打开几分钟就降下来了,水箱好能装在不显眼的地方.不失美观.而且会很实用.

5、平时多注意清洁,出现高温报警现象后,查看是不是水箱外面的滤网被堵住了?如果堵住就清理一下,没事拿水枪冲冲.后提醒如果作业环境的水质不好的话就劲量不要加水了,尽量选择加防冻液,避免挖掘机高温现象出现.

6、勤更换空虑,空调滤芯,还有散热油箱水箱勤用气磅吹吹,就不高温了.

挖掘机水温高后三大应急措施:

1、把发动机罩盖打开.(虽然不是什么好办法,但救急很有效)

2、在就是洗水箱,要拆下来,把水箱上边分离,在用钢条插进水道通通.在用高压水枪清洗水道,然后在清洗水箱散热片.

3、后加防冻液,比用水好,不容易有水垢.

维修工案例分析

脚手架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脚手架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在脚手架上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1、某公司制药厂旧厂房维修工地,在外墙窗口抹灰时,脚手架扣件突然断裂,架体横杆塌落,正在作业的二位工人从三楼摔下,1名死亡,1名重伤。 2、某公司机械厂住宅楼工地,一抹灰工在五层顶贴抹灰用分格条时,脚手板滑脱发生坠落事故,坠落过程中将首层兜网系结点冲开,撞在一层脚手架小横杆上,抢救无效死亡。 3、某公司玫瑰园小区住宅楼工地,外包队工人在拆除北侧外脚手架时,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进行拆除作业,不慎坠落,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某公司胜利花园3#住宅楼工地,一架子工在翻脚手架板时,从14米高处坠落至地面死亡。 5、某公司金属结构分公司海螺型材技改工地,一工人在5米高脚手架上,给横梁用冲击钻打眼时,由于冲击钻后坐力使他后仰,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6、某公司华西新区32#住宅楼工地,一架子工在南部六楼脚手架上作业时,因没戴安全带失控坠落,砸破二层兜网,撞在阳台边沿后,掉在首层兜网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某公司兴安小区3#住宅楼工地,一架子工在四层脚手架上进行拆除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不慎失足坠落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点死亡。 8、某公司检察院侦技楼工地,一架子工在搭设外墙脚手架时,违反操作规定擅自到北立面作业,从13米高处坠落,造成重伤。 9、某建筑工程处福泰小区3#住宅楼工地,一抹灰工在东山墙四层顶位置安装石膏线时,不慎石膏线掉下,砸在脚手架上,将脚手板砸翻,工人顺墙坠落,造成重伤。 10、某区外立面出新住宅楼工地,一粉刷工清早上架至五层时,由于架体淋雨湿滑,在向上移动时未系安全带,脚下打滑踩空后坠地,当场昏迷,一周后死亡。 二、在脚手架上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冒险违章作业。一是架子工从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许多作业人员自恃“艺高人胆大”,嫌麻烦,认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只要小心一些就不会出事,由此导致的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二是作业人员危险意识差,对可能遇到或发生的危险估计不足,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2、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已经于200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属于强制性标准,在脚手架的设计计算、搭设与拆除、架体结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但在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现象仍比较普遍,一是脚手架操作层防护不规范;二是密目网、水平兜网系结不牢固,未按规定设置随层兜网和层间网;三是脚手板设置不规范;四是悬挑架等设置不规范,由此导致了多起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3、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使用前未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有的施工单位为了省钱,购置一些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钢管及扣件。有的施工单位对施工脚手架扣件等材料不能及时检查和养护,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材料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4、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项目部重视施工现场、忽视安全管理资料的现象比较普遍,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专项施工工程,如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塔机拆装等,不编制施工方案,或者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照抄标准、规范,应付检查。安全技术交底仍停留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的层次上,缺乏针对性。工程施工中凭个人经验操作,不可避免地存在事故隐患和违反操作规程、技术规范等问题,甚至引发伤亡事故。 5、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在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和在脚手架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大都存在违反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问题,但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在定期安全检查、平时检查中,均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整改和纠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三、在脚手架上发生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企业要完善内部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对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定期培训,开展班组班前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事故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脚手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每年接受规定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是防止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是作业人员的“护身符”。 2、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与拆除的有关规范和要求。 (1)脚手架作业层防护要求 脚手板:脚手架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板与板之间紧靠,离开墙面120-150mm;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只设一层脚手板时,应在脚手板下设随层兜网。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向下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密目网与兜网:脚手架外排立杆内侧,要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密目网必须用符合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系牢在脚手管上。建筑物首层要设置兜网,向上每隔3层设置一道,作业层下设随层网。兜网要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平网,并用系绳系牢,不可留有漏洞。密目网和兜网破损严重时,不得使用。 (2)连墙件的设置要求 连墙件的布置间距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尚不应大于最大间距;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否则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一字形、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高度24m以上的双排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3)剪刀撑设置要求 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由底部到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高度24m以上的双排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横向水平杆进行连接;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 (4)横向水平杆设置要求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使用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5)脚手架拆除要求 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由工程施工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拆除时应做到: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当脚手架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3、加强脚手架构配件材质的检查,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的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构配件流入施工现场,因安全防护用具及构配件不合格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占有很大比例。施工企业必须从进货的关口把住产品质量关,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构配件不得使用。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质量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冲压钢脚手板、连墙件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连墙件扣件材质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旧钢管使用前要对钢管的表面锈蚀深度、弯曲变形程度进行检查。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4、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防护方案是规定施工现场如何进行安全防护的文件,所以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及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编制,按照标准、规范的规定,确定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到工程项目的实际工作中。 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就包括如下内容: (1)编制依据:主要是《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 (2)工程概况及施工条件。 (3)脚手架结构形式选择、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4)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的内容包括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立杆的稳定性计算;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等。 对50m以下的常用敞开式单、双排脚手架,采用规范规定的构造尺寸,且符合构造规定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从构造上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进行加强: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件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还应有抗上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多层悬挑的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其内容包括:悬挑梁或悬挑架的选材及搭设方法,悬挑梁的强度、刚度、抗倾覆验算,与建筑结构连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脚手架立杆与悬挑梁的连接等。悬挑架的节点应该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作法。 吊篮脚手架的设计制作应符合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及《编制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当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其设计计算包括:吊篮及挑梁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吊篮平台及挑梁结构按概率权限状态法计算,提升机按容许应力法计算。施工方案中必须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挑梁、吊篮设置予以说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较大的危险性。对生产或经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产品的,要经建设组织鉴定,发放生产和使用证,并经使用本产品的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施工单位自己设计自己使用的,使用前要向当地安全监督机构申报,并经审查认定。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不但要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还要针对提升工艺进行编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及检查、维护、管理等全部内容。 (5)脚手架搭设方案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审核,公司或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方案经审定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生效。 (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是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职责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的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将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消防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脚手架检查、验收应根据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在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后,均要组织检查与验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

挖掘机事故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2015 年1月30日 ,在叙永县城环城路从事工程作业的挖掘机驾驶员刘某某应工友张某邀请,到张某家帮助挖平其家门口的道路,中午张某招待刘某某及其他工友在家里吃了午饭并饮了酒。午饭后,刘某某继续驾驶挖掘机作业,在施工中,将位于挖掘机右前方的张某碾压致死。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随即到达现场勘验,并予以刑事立案,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刘某某刑事拘留。对该案如何定性存在三种意见。1第一种意见认为:该事故是意外事件,刘某某不涉嫌犯罪。刘某某是应工友张某的邀请,无偿的帮助他挖平家门口的道路,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施工作业。刘某某在午饭后驾驶挖掘机的时候,张某没有在挖掘机附近,当刘某某继续挖掘道路左面的泥土,挖掘臂够不着前面的位置向前行驶 两米 距离时,将在挖掘机右前方的张某碾压致死。挖掘机的作业是有一定活动的空间范围的,并不只限于固定的一个点面上,张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根据常识应当知道挖掘机作业时会随时前后左右移动,但仍不顾危险走到挖掘机右前方去,这是刘某某操作时不能看见的视线盲区,也是他在正常理智判断的情形下不能预见的情况,因而刘某某对该事故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致使张某死亡只是一个意外事件。2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刘某某明知挖掘机的操作是个危险的工种,仍违反操作规程在作业间隙时间的午餐时饮酒,导致下一阶段作业时判断力、注意力下降,同时他在张某家门口道路上进行施工,知道那里是一个开放的公共交通环境,人来人往在所难免,应当采取一定的警戒措施和防护设施,但行为人既没有设立警告牌也未划定警戒线,对不熟悉工程机械操作情况的张某也未向其告知注意事项。在施工中,他驾驶挖掘机前行 两米 时,也未尽到观察、注意义务致使张某被碾压致死。综合上述因素来看,刘某某对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可能性是应当预见并能防止的,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3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中,刘某某虽然私自将挖掘机开出去帮朋友修路,擅自接私活,但仍然属于施工作业的范畴,造成张某被碾压致死的事故后果也是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所致,因而他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同时依据刑法的立法精神和刑法原则,也应将此行为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挖掘机安全事故案例

法律分析:挖掘机在板车上的事故,要赔付得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是否为运营车辆、年检、交强险等)

一般有个免赔额,额度根据不同的保险公司免赔额度不同,大部分是低于3000元人民币免赔。挖掘机尾部刮蹭,边门轻微碰撞等等,这些小事保险公司是不赔付你的。

非施工作业原因引起的自燃或者火灾,也是可以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工程部维修案例分析

1.土建筑业事故案例分析冒险往下跳 坠滑竖井中发生事故日期:1985年10月11日8时45分。发生事故地点:茅村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木工组长卫xx带领邵xx(临时工)上到6号冷却塔安装竖井闸门。闸门沿门槽放下约700mm后就再也放不下去了,邵xx说下去看看,就揭开一块盖板面对竖井,两手撑住主水槽两壁向下跳。只听“啊”的一声,邵xx(男,25岁,四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五年)就坠入中央竖井并滑进循环水管底部,落差高达11.33米,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邵xx过于自信,没有踩配水槽口作为中间踏步下到主水槽底板,而是迅猛地往下跳,在重心失稳、双脚悬空的状况下滑入中央竖井。预防措施:(1)严禁冒险作业。(2)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意识。2.刷漆违章抽烟 引火烧身死亡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8月27日18时20分发生事故地点:包头二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包二电厂6号水塔筒壁防腐抗渗采用铁聚氯乙烯涂料和氯硫化双组分色漆涂刷。涂刷是用慢速卷扬机提升6米长吊篮上载五人和20桶漆及半桶备用稀米起落作业。当由上向下刷到60米处时,临时工李xx和黄xx抽烟,将未燃尽的火柴杆丢在油漆桶内、油漆、稀料瞬间起火,火势漫延。李xx(男,25岁,电工,本工种工令三年10个月)身边是火点,火势凶猛,待吊篮降落到地面时,李xx已被烧死。事故原因分析:(1)工地各级负责人对防火安全未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2)李xx和黄xx二人易燃品旁抽烟并将未燃尽的火柴杆抛入油漆桶内起火。违章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预防措施:配料、刷油人员作业时严禁抽烟,上岗前进行检查,身上是否携带火种,切实做到在易燃易爆场严禁烟火。3.吊盘无防护 倾斜人坠落发生事故日期:1987年4月4日14日15时32分发生事故地点:清镇电厂扩建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防护装置缺乏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起架工郭xx等三人带领民工六人上烟囱提升盘。当吊盘由196米提升到197.5米时,六个倒链中有两个已提满行程。这时郭xx和郭xx两人各换一个倒链。在取下倒链钩子时,引起吊盘轻微晃动。此时民工杨xx站在吊盘较高的一侧(因六名民工拉倒链不同步而产生倾斜,盘径5.4米)有离吊盘边缘只有约200~300mm。这时吊盘与砖内衬之间有400mm空隙,杨xx(男,19岁,包工队力工)从此空隙中坠落至0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1)吊盘缺乏防护措施,施工人员没有系安全带,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2)吊盘提升时没有专人统一指挥,六个倒链提升不同步,造成吊盘倾斜,导致吊盘一侧间隙过大,因晃动人站不稳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预防措施:(1)完善吊盘的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2)吊盘提升要设专人指挥,防止吊盘产生倾斜现象。4.锯长料一人操作 木刺入左眼身亡发生事故日期:1979年9月25日15时45分。发生事故地点:吉林火电二公司房产修建队木工间。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死亡1人事故简要经过:孙xx使用电锯窗木料,将一块40×60×2590毫米木料改冲成30×40毫米的方子,当方子推进锯口940毫米,还剩650毫米长时,方木受锯片弹动而被弹断,一块锥刀形状木刺飞出,刺入孙xx(男,57岁,六级木工,本工种工令二十三年)左眼角里侧部位,因刺进140毫米深,伤及脑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分析:锯40×60×2590毫米的方木应一人推料一人接料,孙一人操作,造成已锯开的料被锯片弹动,将方木弹断,飞起木刺造成事故。预防措施:(1)使用锯床锯长料时应两人操作。(2)锯料前应把边梢不成材部分先截断。(3)严格遵守锯床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5.无知用手送小料 右手姆指被锯掉发生事故日期:1970年10月22日14时。发生事故地点:宝山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重伤1人。事故简要经过:木工(临时工)严xx在木工间制作元钉箱,尚缺一小块木板(500×50毫米),便取来一块附有少量水泥的旧木板按要求规格在圆锯机上锯下。后因锯缝不直,严xx又想在圆锯机上截去5毫米的一小片,但因锯片太钝引起木条跳动,严xx开始时用两手推,将近尾部70毫米时,改用右手拇指及食指压住木条向前推送,结果因木条跳动,右手拇指滑入锯槽,被切断一节半,造成重伤。事故原因分析:(1)严进厂后未受过使用圆锯机的操作规程教育,且用手直接送小料,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2)木工间的圆锯机及其他木工机具缺乏严格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认真,管理不善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预防措施:(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圆锯机锯小料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2)加强木工机具的管理。6.短料潮湿带节痕疤 手退锯料三指伤发生事故日期:1988年5月9日7时15分。发生事故地点:太原一电厂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原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情况:重伤1人。事故简要经过:五级木工张xx用圆锯破一块600×50×100毫米的方木。张一人操作因木料潮湿并有一个大节疤,因此木料夹锯,方木飞出,张(男,29岁,五级木工,本种工令十四年)失去平衡,右手触到锯片上,三手指锯伤。事故原因分析:张xx违反操作规程,推料未用推棍,且选料有问题,致使右手锯成重伤。预防措施:(1)严格执行圆锯安全操作规程。(2)不得选用潮湿和大节疤的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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